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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鲜胺 40% EW
【产品名称】咪鲜胺 40% EW
 
【产品详情】

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224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咪鲜胺
剂型:水乳剂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苹果树炭疽病应于病害发生前或初期施药,使用本品兑水1700~1000倍进行整株均匀喷雾,每隔7-15天施用一次,连续施用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产品性能: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具有传导、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病害,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炭疽病。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 2.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材。 4.本品对瓜类的幼苗较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 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应注意避免接触眼睛。急救措施:一旦接触到皮肤及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存贮温度在0℃-30℃,不超过50℃;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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